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,切实提高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,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学院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强化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、创新能力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,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把学院的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推向前进。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,根据实际需要,可随时召开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召开的,必须经上级组织同意。
二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、总结、统一认识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
2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。
3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的情况。
4、坚持群众路线,转变领导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
三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——批评和自我批评——团结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
四、会前准备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十天报告党委。要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一至两个议题,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发言准备,领导成员之间在会上要互相谈心、沟通情况、交换意见。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意见通报给班子成员。因故缺席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,并在会上宣读,做好记录。
五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,要做好引导、启发和归纳,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六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,要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。列席人员可以发言,对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七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应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,切实加以解决。对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属于违反党纪、政绩、国法问题的,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、国家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。
八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后,要在十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。报告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,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。还有将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党外人士通报。